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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 000014348/2024-05177 主题分类 文化
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 号 内文旅建议字〔2024〕23号
成文日期 2024-05-29 公文时效 有效
  • 索 引 号000014348/2024-05177
  • 主题分类文化
  • 发布机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
  • 文  号内文旅建议字〔2024〕23号
  • 成文日期2024-05-29

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3号建议的答复 部门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-尊龙凯时网址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6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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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春明代表:

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,您提出的第363号建议由我厅负责主办。感谢您对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的关注与支持,经我厅认真研究,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:

自治区文旅厅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“五大任务”,坚持不懈地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。

一、加快推动乡村旅游发展

一是加强顶层设计,将乡村旅游纳入“十四五”规划。先后印发了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》《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、支持全区乡村旅游发展。 

二是大力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。自治区文旅厅大力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,培育了一批资源富集、旅游产品特色鲜明的旅游村,目前,全区共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6个、重点镇6个,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118个、重点镇9个。其中锡林郭勒盟现有国家级旅游重点村2个、自治区级旅游重点村9个。多伦县滦源镇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。目前各地发展乡村旅游意愿非常强烈,全区重点村的后备力量充足,我厅将分批次地持续推动我区重点旅游村镇的建设。

三是加大乡村旅游支持力度。我厅累计从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以奖代补支持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,每村资金100万元用于发展乡村旅游。2024年在全区支持1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总计1100万元,用于闲置民房等设施的艺术改造提升,提升美丽乡村整体形象,打造精品民宿、休闲空间等业态。

四是支持全区发展现代乡村住宿业、乡村康养、房车营地、露营地等新业态。培育景区依托型、产业依托型、文化依托型和民俗依托型等乡村旅游发展模式,加强休闲运动、度假养生、农业观光、民俗体验等不同类型乡村旅游产品开发。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牛明村等村庄的火山民宿火爆出圈。

    五是加大乡村旅游宣传力度。推出一批乡村四时好风光乡村旅游精品线路,我区乌海市“候鸟展翅共赴一场春天的约定”“谷雨春花‘樱’你而来”等三条线路入选文旅部“乡村有节气”乡村旅游精品线路。

二、提升交通通行能力

近年来,自治区交通厅加快了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,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支撑。截至2023年底,多伦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099公里,其中一级公路141公里、二级公路73.4公里、三级公路113公里、四级公路771公里。按行政等级划分,国道57公里、省道108.8公里、县乡村道933.5公里。2023年,我厅支持了多伦县5个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建设,建设规模45.9公里,安排补助资金820万元,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交通基础保障。

三、强化农文旅融合发展

自治区农牧厅制定印发了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”评定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开展自治区“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”评选工作,认定第一批自治区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80个。2023年组织召开自治区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现场活动,颁发牌匾、证书,推介精品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,6万余人线上观看活动直播,沉浸式体验“文化 农业”“旅游 农业”。向农业农村部推荐认定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”8个,推荐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2个,内蒙古自治区精品路线23条,全部获得国家批准认定。与内蒙古电视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拍摄制作24个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”内蒙古系列宣传片,并在内蒙古卫视、“奔腾融媒”等平台进行全媒体推广。

四、维护旅游市场秩序

2023年以来,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将节日和旅游(乡村旅游)市场价格监管作为执法重点,依法检查节日旅游市场主体1.7万余家,查办价格违法行为106件,罚款20.53万元,处理旅游市场网络舆情3件。2024年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,在全区开展为期10个月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。梳理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7项,便于基层执法人员准确、及时处理旅游市场舆情、纠纷和投诉。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,梳理出2021年以来旅游服务、景区、旅行社的投诉举2115条,并对2115条投诉按照类别、地区等指标进行分类,拟在全区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上向全区通报,便于各盟市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。

接下来,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围绕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要求,加快构建内通外联、内涵丰富、交旅融合、安全便捷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体系。积极组织符合农业农村部要求的各盟市申报春季、夏季、秋季、冬季美丽休闲精品旅游路线和内蒙古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”、全国休闲重点县申报及监测工作。同时,集中组织执法力量依法查处乡村旅游市场不明码标价、只收费不服务、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行为,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

     2024年5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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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 000014348/2024-05177 主题分类 文化
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 号 内文旅建议字〔2024〕23号
成文日期 2024-05-29
  • 索 引 号000014348/2024-05177
  • 主题分类文化
  • 发布机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
  • 文  号内文旅建议字〔2024〕23号
  • 成文日期2024-05-29
发布时间:2024-08-20
来源:

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3号建议的答复, 宋春明代表: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,您提出的第363号建议由我厅负责主办。感谢您对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的关注与支持,经我厅认真研究,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:自治区文旅厅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“五大任务”,坚持不懈地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。一、加快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,将乡村旅游纳入“十四五”规划。先后印发了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》《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、支持全区乡村旅游发展。 二是大力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。自治区文旅厅大力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,培育了一批资源富集、旅游产品特色鲜明的旅游村,目前,全区共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6个、重点镇6个,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118个、重点镇9个。其中锡林郭勒盟现有国家级旅游重点村2个、自治区级旅游重点村9个。多伦县滦源镇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。目前各地发展乡村旅游意愿非常强烈,全区重点村的后备力量充足,我厅将分批次地持续推动我区重点旅游村镇的建设。三是加大乡村旅游支持力度。我厅累计从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以奖代补支持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,每村资金100万元用于发展乡村旅游。2024年在全区支持1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总计1100万元,用于闲置民房等设施的艺术改造提升,提升美丽乡村整体形象,打造精品民宿、休闲空间等业态。四是支持全区发展现代乡村住宿业、乡村康养、房车营地、露营地等新业态。培育景区依托型、产业依托型、文化依托型和民俗依托型等乡村旅游发展模式,加强休闲运动、度假养生、农业观光、民俗体验等不同类型乡村旅游产品开发。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牛明村等村庄的火山民宿火爆出圈。    五是加大乡村旅游宣传力度。推出一批乡村四时好风光乡村旅游精品线路,我区乌海市“候鸟展翅共赴一场春天的约定”“谷雨春花‘樱’你而来”等三条线路入选文旅部“乡村有节气”乡村旅游精品线路。二、提升交通通行能力近年来,自治区交通厅加快了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,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支撑。截至2023年底,多伦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099公里,其中一级公路141公里、二级公路73.4公里、三级公路113公里、四级公路771公里。按行政等级划分,国道57公里、省道108.8公里、县乡村道933.5公里。2023年,我厅支持了多伦县5个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建设,建设规模45.9公里,安排补助资金820万元,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交通基础保障。三、强化农文旅融合发展自治区农牧厅制定印发了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”评定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开展自治区“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”评选工作,认定第一批自治区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80个。2023年组织召开自治区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现场活动,颁发牌匾、证书,推介精品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,6万余人线上观看活动直播,沉浸式体验“文化 农业”“旅游 农业”。向农业农村部推荐认定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”8个,推荐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2个,内蒙古自治区精品路线23条,全部获得国家批准认定。与内蒙古电视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拍摄制作24个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”内蒙古系列宣传片,并在内蒙古卫视、“奔腾融媒”等平台进行全媒体推广。四、维护旅游市场秩序2023年以来,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将节日和旅游(乡村旅游)市场价格监管作为执法重点,依法检查节日旅游市场主体1.7万余家,查办价格违法行为106件,罚款20.53万元,处理旅游市场网络舆情3件。2024年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,在全区开展为期10个月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。梳理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7项,便于基层执法人员准确、及时处理旅游市场舆情、纠纷和投诉。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,梳理出2021年以来旅游服务、景区、旅行社的投诉举2115条,并对2115条投诉按照类别、地区等指标进行分类,拟在全区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上向全区通报,便于各盟市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。接下来,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围绕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要求,加快构建内通外联、内涵丰富、交旅融合、安全便捷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体系。积极组织符合农业农村部要求的各盟市申报春季、夏季、秋季、冬季美丽休闲精品旅游路线和内蒙古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”、全国休闲重点县申报及监测工作。同时,集中组织执法力量依法查处乡村旅游市场不明码标价、只收费不服务、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行为,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     2024年5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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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,您提出的第363号建议由我厅负责主办。感谢您对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的关注与支持,经我厅认真研究,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:

自治区文旅厅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“五大任务”,坚持不懈地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。

一、加快推动乡村旅游发展

一是加强顶层设计,将乡村旅游纳入“十四五”规划。先后印发了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》《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、支持全区乡村旅游发展。 

二是大力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。自治区文旅厅大力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,培育了一批资源富集、旅游产品特色鲜明的旅游村,目前,全区共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6个、重点镇6个,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118个、重点镇9个。其中锡林郭勒盟现有国家级旅游重点村2个、自治区级旅游重点村9个。多伦县滦源镇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。目前各地发展乡村旅游意愿非常强烈,全区重点村的后备力量充足,我厅将分批次地持续推动我区重点旅游村镇的建设。

三是加大乡村旅游支持力度。我厅累计从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以奖代补支持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,每村资金100万元用于发展乡村旅游。2024年在全区支持1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总计1100万元,用于闲置民房等设施的艺术改造提升,提升美丽乡村整体形象,打造精品民宿、休闲空间等业态。

四是支持全区发展现代乡村住宿业、乡村康养、房车营地、露营地等新业态。培育景区依托型、产业依托型、文化依托型和民俗依托型等乡村旅游发展模式,加强休闲运动、度假养生、农业观光、民俗体验等不同类型乡村旅游产品开发。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牛明村等村庄的火山民宿火爆出圈。

    五是加大乡村旅游宣传力度。推出一批乡村四时好风光乡村旅游精品线路,我区乌海市“候鸟展翅共赴一场春天的约定”“谷雨春花‘樱’你而来”等三条线路入选文旅部“乡村有节气”乡村旅游精品线路。

二、提升交通通行能力

近年来,自治区交通厅加快了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,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支撑。截至2023年底,多伦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099公里,其中一级公路141公里、二级公路73.4公里、三级公路113公里、四级公路771公里。按行政等级划分,国道57公里、省道108.8公里、县乡村道933.5公里。2023年,我厅支持了多伦县5个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建设,建设规模45.9公里,安排补助资金820万元,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交通基础保障。

三、强化农文旅融合发展

自治区农牧厅制定印发了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”评定和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开展自治区“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”评选工作,认定第一批自治区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80个。2023年组织召开自治区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现场活动,颁发牌匾、证书,推介精品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,6万余人线上观看活动直播,沉浸式体验“文化 农业”“旅游 农业”。向农业农村部推荐认定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”8个,推荐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2个,内蒙古自治区精品路线23条,全部获得国家批准认定。与内蒙古电视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拍摄制作24个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”内蒙古系列宣传片,并在内蒙古卫视、“奔腾融媒”等平台进行全媒体推广。

四、维护旅游市场秩序

2023年以来,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将节日和旅游(乡村旅游)市场价格监管作为执法重点,依法检查节日旅游市场主体1.7万余家,查办价格违法行为106件,罚款20.53万元,处理旅游市场网络舆情3件。2024年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,在全区开展为期10个月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。梳理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7项,便于基层执法人员准确、及时处理旅游市场舆情、纠纷和投诉。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,梳理出2021年以来旅游服务、景区、旅行社的投诉举2115条,并对2115条投诉按照类别、地区等指标进行分类,拟在全区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上向全区通报,便于各盟市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。

接下来,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围绕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要求,加快构建内通外联、内涵丰富、交旅融合、安全便捷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体系。积极组织符合农业农村部要求的各盟市申报春季、夏季、秋季、冬季美丽休闲精品旅游路线和内蒙古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”、全国休闲重点县申报及监测工作。同时,集中组织执法力量依法查处乡村旅游市场不明码标价、只收费不服务、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行为,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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